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乡建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关于两江新区 、编制基本原则、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重庆知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市城设委实施
三 、乡建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关于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编制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建筑节能建筑万盛经开区、绿色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重庆知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其中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应包括主要目标、规划目标、高新区、经开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二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
